粤清协〔2017〕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推进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职能转移的通告》(二○一四年11号)及《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认定职能转移后续监管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4〕1452号)等有关规定,我省已公布的部分省清洁生产企业(共401家)的证书已到期,经企业自愿申请,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申请复审换证材料进行审查并推荐,省清洁生产协会对审查结果进行核查。其中,广州惠林环保笔业有限公司等308家“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查(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办理换证,有效期为2年。
请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4月1日前到省清洁生产协会统一领取辖区内相关企业的新证书,并为企业及时发放证书。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2017年2月6日
(联系人:王丽燕、陈慧聪,联系电话:020-22062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