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五年9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加强粤港清洁生产交流与合作,根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的安排,经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实地评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局、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及粤港两地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审定,共同认定第六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制造业)企业80家、(供应链)企业4家、(技术服务)企业18家,并在2015年2月5日召开的粤港清洁生产合作专责小组第一次会议暨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授牌仪式上予以授牌。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2月16日
来源:节能与循环经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