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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举办第三期碳排放管理员等级认定培训评价师资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8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浏览量:


关于联合举办第三期碳排放管理员等级认定培训评价师资研修班的通知


粤清协〔2025〕16号


各有关单位: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下简称“双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碳排放管理员指企事业单位从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是推动国家实施双碳战略目标至关重要的专业人才。2023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联合颁布《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包括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碳排放咨询员等工种。

为进一步加快碳排放管理员培训评价师资库建设、培训教材编写、教学视频录制,以确保碳排放管理员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更好地帮助企事业单位加快碳排放管理员培养,广东环保集团下属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我会及其他等十余家单位定于3月27-29日共同举办第三期碳排放管理员等级认定培训评价师资研修班。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正在从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核查、交易和咨询等碳排放管理员相关工作,且有兴趣从事碳排放管理员培训评价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碳排放管理员国家职业标准(2023版)》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相关政策学习;

2.《职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版)》与《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职业培训师管理与评价规范》学习;

3.广东省地方标准《碳达峰碳中和培训管理规范》与《广东省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人员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文件学习;

4. 碳排放管理员培训评价师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升培训,主要包括培训需求分析、学员基础测评、课程开发、案例设计、教材编写、微课录制、培训实施、教学管理、效果评估、咨询服务、等级认定与考评要求、营销和市场拓展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27-29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具体待定)


四、学员获益

1.入库签约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依据《碳达峰碳中和领域职业培训师管理与评价规范》相关规定,聘任为“双碳职业培训师”入库签约师资,有偿提供相应培训授课机会;

2.申报资质

对表现突出和业绩优秀者,将推荐申报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资质,承担相应考评工作;

3.等级认定

对符合《碳排放管理员标准(2023年版)》或《职业培训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2版)》相应等级申报条件的学员,将另行组织参加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社评组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过等级认定的学员,可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码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并享受相应等级的培训补贴和积分入户等其他待遇政策;


五、培训费用和付款方式

2980元/人(不含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费用、学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请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将培训费一次性汇入广业检测集团以下账号:

账  户: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8110901012101345561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

转账备注信息:单位/姓名+第3期碳师资班


六、报名方式

为确保培训质量,本期研修班限额30人,额满安排至下一期。请各单位或个人将《报名回执》发送至指定邮箱gdcpapxb@163.com,并致电附件中联系人确认。


七、联系方式

电  话(微信同号):源老师18903051485、罗老师13631418549

邮  箱:gdcpapxb@163.com;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9F房。


相关附件:

报名回执表.docx

关于联合举办第三期碳排放管理员技能等级认定培训评价师资研修班的通知 粤清协【2025】16号.pdf


来源: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