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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培训学习和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9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浏览量:


关于组织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培训学习和考试的通知

粤清协〔2024〕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国家碳达峰及碳中和战略目标,建立一支职业化的碳排放管理人才队伍,人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了“碳排放管理员”新职业,并将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职业编码为4-09-07-04。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启动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培训,试点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是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基地之一,根据《碳排放管理员职业技能评价规范(2021年版)》,开展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培训及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工作。现将有关考试和培训学习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碳排放管理员目前共5个工种可供选择报名学习,包括:碳排放监测员、碳排放核算员、碳排放核查员、碳排放交易员、碳排放咨询员。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10门)和专业课程(5类37门)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公共基础

碳排放管理员;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知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组织、产品、活动中的碳排放;国际碳市场;中国碳市场;自愿减排机制;统计学与数据处理;信息化技术;职业操守与行为准则等共10门课程。


(二)专业课程

1.碳排放监测员

碳排放监测员职能解析;监测计划制定、审定、和修订;监测计划执行;核算和核查配合;新技术展望;案例分析等共6门课程。

2.碳排放核算员

碳排放核算员职能解析;核算工作策划与核算方案制定;核算边界、排放源的划分与确定;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和报告编制;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配合核查或检查工作实施;减排机制;新技术展望;案例分析等9门课程。

3.碳排放核查员

碳排放核查员职能解析;核查准备;核算工作要点;监测工作要点;核查工作;质量控制;职业行为准则;新技术展望;案例分析等8门课程。

4.碳排放交易员

碳排放交易员职能解析;碳排放权产品的开发管理;碳排放权登记;碳排放权交易;碳排放权结算;职业行为准则;减排机制;新技术展望;案例分析等9门课程。

5.碳排放咨询员

碳排放咨询员职能解析;咨询工作的对接与策划;调研和监测;咨询报告的编制和对接;案例分析等5门课程。

二、培训对象


(一)电力、石化、钢铁、水泥、煤炭、有色金属等重点控排行业从业人员;

(二)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负责环保、节能减排、低碳规划、能源管理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三)金融、新能源、碳核查、碳交易、环保、低碳等各类型公共机构的从业人员;

(四)有意系统提升自身双碳知识并开展或参与相关业务的人员。

三、培训费用


收费标准(含报名、学习、考试、证书与发票等所有费用),具体如下:

(一)碳排放管理员四级:会员3000元/人、非会员3400元/人;

(二)碳排放管理员三级:会员3500元/人、非会员3900元/人;

(三)报名后,请把培训费及时汇入我会唯一的银行账户,汇款时请按“姓名+报考的工种”的格式做好备注,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户名: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吉祥支行

银行账号:3602000609200076495

四、培训形式和报考条件


(一)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线上学习+线上考试的形式进行,不设班期,随时报名,学员自账号开通之日起6个月内随时学习,学习满80个课时后方可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

每个级别的条件中满足其中一个即可,具体如下:

1. 碳排放管理员四级

(1)中专(中职)以上学历(含在读);

(2)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2.碳排放管理员三级

(1)大学本科毕业(含)以上学历;

(2)已取得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四级证书后累计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五、报名方式 


填写《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后请发送至gdcpapxb@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每月最后一个周六上午9:00-10:30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如有临时调整再行通知);

2.考试题型:题型分为客观题(单选、判断、多选)和主观题(简答),共96道题,总分100分,60分为及格;

3.补考安排:首次考试未及格的,半年内有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

(二)证书

经培训,取得三级和四级的碳排放从业人员,还可以纳入全国碳排放管理员人才库统一管理,目前已有登记行业资深专家百余名。这是接受政府相应主管部门大数据管理、维护相关从业合法权益的连接和服务平台,更是从业背书的资信展示。

(三)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源老师18903051485(微信同号)

罗老师13631418549(微信同号)

2.邮  箱:gdcpapxb@163.com

3.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9楼F房


附件:

关于组织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培训学习和考试的通知(1).pdf

1.附件1 学员信息登记表.docx

2.关于公示碳排放管理员职业能力建设基地(2023年第三批)名单的通知.pdf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