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省工业企业环保管理员
培训班的预通知
粤清协〔2023〕51号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了帮助企业适应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夯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规避环保风险,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高质量的环保管理水平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拟于11月下旬举办一期“广东省工业企业环保管理员培训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
(一)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解读
• 生态环境执法政策体系与企业守法;
•新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解读;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二维码标识技术规范》解读;
• 企业环保税税收风险指向、税源信息采集和计税数据提取等要点解读;
(二)企业环保合规性管理
•企业“三废”规范化管理要点;
• 工业噪声排放规范化管理要点;
• 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要点;
• 建设项目环评程序、自主验收要求及注意要点;
•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要点;
(三)企业应急管理和环境监督执法检查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要点;
•企业ESG报告编制及依法披露要点分析;
•环境执法要点及典型案例解析。
二.
培训对象
•工业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环保咨询机构、监测机构、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第三方环保管家等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等。
三.
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下旬,为期2天;
•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培训费用和付款方式
1. 培训及资料费:每位学员1800元(属于我会会员单位的学员每位1600元);
2. 报名后,请把培训费及时汇入我会唯一的银行账户,汇款时请备注“学员姓名”,费用在开具发票后不予退还。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1)账户户名: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吉祥支行
(3)银行账号:3602000609200076495
五.
报名方式
请任意选择以下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填写报名回执表后请发送至gdcpapxb@163.com;
(2)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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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事项
1. 开具发票的要求:
(1)公对公转账方式的,开具的培训费发票抬头与汇款账户名一致;
(2)个人转账方式的,默认开具个人培训费发票,若需开立公司抬头发票,请另行提供开票信息。
2. 培训证书
参加培训并考核及格的学员,将获得由我会颁发的相关培训证书和继续教育证明;
3. 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微信同号):
源老师18903051485
罗老师13631418549
(2)邮 箱:gdcpapxb@163.com;
(3)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9F房。
附件:
关于举办广东省工业企业环保管理员培训班的预通知(粤清协【2023】51号).pdf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