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是由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与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举办,目的是表扬港资工厂及企业积极参与和支持“清洁生产伙伴计划”,标志他们落实节能减排方案的努力成果。鉴于伙伴计划的环境效益理想及业界的积极反应,香港特区政府已预留港币1亿5,000万元,以延展计划5年至2020年。
据了解,“清洁生产伙伴计划”会向有关的企业颁发“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证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供应链)”标志证书或“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技术服务)”标志证书。其中,申请“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的企业,必须是香港公司,其在香港及广东省地区的工厂已开展清洁生产的工作;申请“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供应链)”标志的企业必须持有有效香港、内地或海外商业登记,并成功推介港资工厂申请“伙伴计划”或长期采购“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或“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2015年,标志计划还新增一项标志,向持续实行清洁生产并获得显著成效的港资工厂颁发“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优越标志证书。多次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标志或已获得“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港资工厂可申请“粤港清洁生产伙伴(制造业)”优越标志。
成功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或优越标志的企业,可获颁发印有独立编号,并由香港环境局及广东省经信委共同签署的标志证书;可以在标志有效期内展示标志,及把标志用于文件、名片、商业宣传等;有机会在公开活动及媒体访问中分享机构的环保成就及经验;及参与颁奖典礼及其他活动,并获传媒广泛报导。
2015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现已接受报名,标志计划的申请费用全免,截止报名日期为7月31日。请符合资格的企业自行下载申请表格或联络计划秘书处(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申请表格可在
广东清洁生产信息网(www.gdcpi.com.cn)和“伙伴计划”网站(www.cleanerproduction.hk)下载或向秘书处索取。
联系方式:
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
电话:020-22062078
传真:020-22062114
电邮:gdcpj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