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清协函〔2023〕13号
各在粤港资企业:
为鼓励和协助在粤港资企业实施节能和清洁生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粤港两地政府共同启动了“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获得“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企业给予一次性直接奖励。目前,2023年度“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已经开始接受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请符合条件的港资企业积极申报,并将申报资料发送至“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秘书处(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由我会审核后统一提交香港生产力促进局。
联系人:宋佳晨 18620156190 020-83773312
刘 烨 18613160801 020-83773312
邮 箱:gdcpacyb@163.com